学校名称:西安秦陵文化艺术高考学校
学校地址: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芷阳路上行100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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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:警告或严重警告(属下列情况之一或相近):
1、 ********,情节较轻。
2、 偷窃(情节较轻,承认错误较好者)。
3、 不遵守社会公德,造成一定恶劣影响。
4、 情节较轻的打架、骂人不接受劝阻。
5、 破坏公共财物(照价赔偿)。
6、 不尊重教师或不服从管理而无理吵闹。
7、 留客住宿或私自使用电器。
第二条:记过或留校察看(属下列情况之一或相近)
1、 生活作风不严肃,违犯学校纪律,影响极坏。
2、 严重违犯学校规章制度,经教育不改。
3、 偷窃物品,情节严重。
4、 打架闹事影响社会秩序或教学秩序。
5、 ********一学期在两次以上者(情节较重)。
6、 多次酗酒、吸烟、赌博者。
7、 污蔑他人严重伤害别人的人格。
8、 一学期累计旷课四天以上者。
9、 住校生一学期累计有两晚上不归宿者。
10、 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扔犯错误。
第三条:开除
1、 有组织煽动闹事,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经教育不该者。
2、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。
3、 故意破坏公共财产,偷盗国家、集体或个人财物,情节严重。
4、 品行恶劣,道德败坏,小偷小莫屡教不改。
5、 打架斗殴、赌博情节严重,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。
6、 在校期间谈恋爱、经教育不改或校外同居者。
7、 违犯学校纪律、情节极为严重经教育不改。
8、 记过或留校察看期间扔在犯错误。
9、 住校生夜不归宿三晚,造成严重影响者。
10、 一学期,累计旷课7天。
第四条:处分的撤销程序
1、 犯错误的学生写出检查。
2、 在处分期间表现突出,认识态度较好,并积极悔改,可取消处分或减轻处分。
第五条:其它
1、 学生在宿舍不得私自接灯,不得使用电磁炉、电褥等电热器,违反规定的,没收电器,并处以500元罚款。
2、 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客,凡私自留客一次者,处以50元罚款。
3、 保持环境卫生,人人有责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处以5——10元罚款,乱倒剩菜、乱扔果皮、乱丢纸屑、乱扔包装袋、随地吐痰、随地倒脏水、乱扔杂物,墙面上乱踏脚印乱涂画者。
秦陵文化艺术学校